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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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监会查明海南海药(000566)的违法事实为:
1、海南海药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16年3月28日,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海口分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以海口制药厂在平安银行海口分行认购的3亿元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作为质押物,为重庆金赛医药有限公司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海南海药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6年半年报和2016年年报中披露。 2016年11月15日,海口制药厂与平安银行海口分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海口制药厂以其1.5亿元的银行定期存单作为质押物,为重庆金赛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海南海药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及时披露,也未在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中披露。
2、海南海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
2016年8月1日、2日、3日和8日,海南海药原合并报表子公司重庆市忠县同正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重庆金赛转入0.95亿元、1亿元、0.55亿元、0.3亿元,共计2.8亿元。重庆金赛收到上述款项后当日立即支付给海南海药控股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在收到南方同正归还的资金后,重庆金赛于2016年12月14日将2亿元本金转至同正小贷的银行账户。2017年8月7日,根据同正小贷的指示,重庆金赛将0.84亿元本金及利息转至海南海药控股子公司重庆市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同正小贷通过重庆金赛向南方同正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金额合计2.8亿元,占海南海药最近一期(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2.21%,海南海药未在2016年年报和2017年半年报中披露该关联交易事项。
二、索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初步判断:在2016年3月28日至2017年11月7日之间买入海南海药(000566)股票,并且在2017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三、索赔事实依据
2018年5月16日晚间,海南海药(00056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海南海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的违法行为,证监会对海南海药(000566)等作出行政处罚。
四、拟起诉的对象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4.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五、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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