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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股份(002070)股票索赔征集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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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股份(002070)股票索赔征集令

发布日期:2019-01-03 09:05 来源:http://www.shanglaw.net 点击:

一、索赔事实依据:

2018年5月29日晚,众和股份(00207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证监会对众和股份(002070)等主体顶格行政处罚。证监会查明众和股份(002070)的违法事实为:

1、2016年、2017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众和股份未按规定计提(子公司金鑫矿业)逾期贷款的罚息,导致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度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

①、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情况

②、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③、未及时披露订立转让子公司股权的重要合同的情况

④、未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长许建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二、索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2016年4月28日到2017年9月12日之间买入众和股份(002070)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三、拟起诉的对象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4.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五、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我们!

尚律所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尚律所证券纠纷团队

刘律师13602530808(加微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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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邮箱:sls@shanglaw.net    

QQ号:564396523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刘必飞律师取得联系,尚律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尚律所证券纠纷团队”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并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令以及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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