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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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武汉凡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武汉凡谷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 2016 年 4 月至 6 月少计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 15,595,879.52 元,虚增存货 15,595,879.52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 51.17%。
2、武汉凡谷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 2016 年 4 月至 9 月少计自制半成品的领用,由此导致公司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虚增营业利润 38,106,460.58 元,虚增存货 53,702,340.10 元,公司虚增的营业利润占当期披露营业利润的 115.09%。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笔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公司相关制度、情况。
一、索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2016年8月27日到2017年9月13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002194)股票,并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武汉凡谷(002194)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二、索赔事实依据
2018年3月6日,武汉凡谷(002194)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证监会查明其违法事实主要为:武汉凡谷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三、拟起诉的对象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四、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4.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五、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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