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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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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发布日期:2017-08-29 00:00 来源:http://www.shanglaw.net 点击:

深圳尚律律师案例】

一大型购物中心需要招用大量的小时工和暑假工,以应对营业繁忙时段人手不足的情况。招用的人员有学生、社会人士、已退休人员。HR迷惑了,这些人员应该签订什么合同?属于哪种用工形式?这些用工形式有什么区别?

尚律刑事律师分析】

1、劳动者的主体资格。

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即已满十六周岁,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的自然人。

2、已满十六周岁的学生是否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

即使学生已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仍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这是因为在校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的统一教学安排,完成规定学业,其身份是学生,不具备支配自己劳动能力的行为自由,故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3、退休人员是否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

招用已达到退休年龄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4、兼职人员应当签订什么合同?

兼职在劳动法上称为非全日制劳动用工,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的劳动者仍必须符合劳动法上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的限制,即年满十六周岁的非在校学生,且非退休人员。

根据以上分析,学生工应该签订劳务合同;社会人士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是全日制劳动合同,也可以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已退休并享受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最明显的区别是,劳动合同受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合同受民法调整。劳动法侧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劳务合同更侧重合同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平等与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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