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官网
联系电话
0755-2838 8866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0755-2838 8822
0755-2838 8833
邮箱:sls@shanglaw.net
官网:www.shanglaw.net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正中时代广场B座20楼2005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但是,公司法规定以下特别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分别是: 1.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
4.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