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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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而至于为什么不具有法律效力,则主要是因为婚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导致的无效。此时,当事人与相关利害关系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听深圳离婚律师为你解读
无效婚姻在深圳婚姻案件中经常遇到,主要表现形式有重婚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并未治愈的这四种。
怎么向法院申请无效婚姻?
首先是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资格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另外,我所律师还提醒到: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而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