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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救人被刺8刀,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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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救人被刺8刀,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9-02-28 14:36 来源:http://www.shanglaw.net 点击:

 2月22日,重庆小伙王某追到常州想挽回女友小沈,遭拒绝后持刀伤人。小沈寻机跳车逃跑,躲进路边的一辆私家车。车主是一名医生,危急时刻挺身而出,结果身上多处被刺伤。为了不让父母担忧,他至今未说起自己搭救陌生人而受重伤的事。

  女孩提分手,遭男友划伤

  今年27岁的王某,重庆人,一年多前在网上认识了常州女孩小沈,两人开始了网恋。今年小沈提出分手,王某不同意,2月22日来常州想挽回这段恋情。

  当晚6点多,他买了一把水果刀,然后赶到小沈工作地的地下车库等着,将她截住。争吵中,王某将小沈的嘴角划伤,还抢走她的手机。小沈提出回家“谈判”,但是盘算着路上把车开进派出所求助,哪知被王某看穿,只得让王某开车,而途中准备跳车逃跑也没能成功。晚上7点多,王某将车开到常州经开区龙锦路与革新路的交叉口,小沈逮住机会逃跑,见路边停着一辆私家车,就冲上前打开车门求助。

  32岁的刘奇铭是常州经开区潞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生。当时是下班回家的路上,为接电话,车停在经开区龙锦路与革新路的交叉口。接完电话正发信息,突然听到“救命啊,救命呀”的呼救声。“就看到一个满脸是血的女孩朝我跑来,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男子,手里拿了把刀!”

  小沈刚坐进刘奇铭的车后座,王某就追了上来,并拉开驾驶室的车门。刘奇铭惊呆了,他本能地拿起手机报警,却被王某一把抢走。紧接着王某上前抢车钥匙,被刘奇铭夺下。

  “我拉住王某,让他有话好好说。”刘奇铭说,就在形势稍微缓和时,却生出变数。

  过路医生挺身而出被刺伤

  据辖区的潞城派出所民警介绍,小沈跟男性朋友小顾曾共享了实时定位,此前她专门叮嘱小顾,如果发现自己的定位不在家中或不在公司,可能是出事了,希望小顾来搭救。

  “发现小沈的定位出现在偏僻地带,小顾立即来搭救,正好目击了小沈跳车。”民警介绍说,小顾当即上前拉开后车门,想将小沈拉出来逃跑。没想到,王某看到小顾后顿时失去理智,见被刘医生拉住,便挥刀乱砍。

  “我看王某已经红了眼,如果女孩和男孩被他抓住,后果不堪设想,便想去夺他手里的刀。”刘奇铭去夺刀的时候,王某朝他当胸就是一刀,随后又朝他头面部乱刺数刀。“第一刀就捅到气胸,我是医生,知道刺中要害了。”当时的刘奇铭,鲜血已浸透他的衣服,整个人也瘫了下来。

  很快,王某甩开刘奇铭,去追小沈和小顾。而刘奇铭凭着仅有的力气和意识爬上车,发动车子。“事发地点离医院只有两个红绿灯。”看到刘奇铭时,医院同事吓坏了,赶紧给他处理伤口,然后给他转院进行手术。而王某追上小沈和小顾后就是一阵乱砍,小顾的腿部被刺伤,小沈的头部被刺数刀,路人帮忙报警并打了120。这时的王某似乎清醒过来,开着小沈的车逃离现场。

  死里逃生,不愿父母担忧

  据民警介绍,王某开车逃了一段路后又弃车逃跑,其间还给重庆的朋友打电话,说自己犯事了想轻生。后在朋友的劝说下,到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小沈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抢救,目前已脱离危险。

  2月26日,记者来到刘奇铭家中,因为肺部被刺穿,他说起话来颇不容易。据民警介绍,刘奇铭的头部、脸部、手部、胸口等8处中刀。“最严重的是胸口的一刀,再往下一点,可能性命不保。头上两刀,脸部从鼻子到下巴处有一刀,手上虎口处被划伤。”回忆当时那一幕,刘奇铭仍心有余悸,甚至有劫后余生的庆幸。因为怕远在老家的父母担心,刘奇铭至今只字未提为保护陌生人受重伤的事。

  “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状况,刘奇铭本可以置身事外或转身就跑,但他还是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这种正能量值得点赞。”潞城派出所教导员吴兵表示,目前派出所已为刘奇铭申报见义勇为奖励。

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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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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