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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还可以继承的其他各种权益,可以视为过世之人留给爱人、家人、亲人、友人甚至陌生人的最后一份礼物。下面就由深圳律师为大家解析,哪些遗产可以继承?哪些不能继承?
遗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两类:
(1) 积极遗产,指死者生前个人名下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权益,比如阎肃遗产纠纷案中,其享有音乐著作权的作品的财产权(说白话就是通过阎肃所作的音乐来赚钱、获得物质收益的权利)
(2) 消极遗产,指过世者生前留下的个人债务。此处债主不要激动,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的,你们不一定能找到替死者还钱。“人死债消”还是很有可能的。
一般都默认积极遗产才是我们想要继承到手的遗产,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包括7类:
一、公民的收入
上班挣的工资、兼职收到的小费、投资入股获得的分红等,这些都是遗产不稀奇,公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属于遗产范围,其余额可以被继承。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二十四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另外养老金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是遗产,这部分情况相对复杂,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当地律师。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这部分往往是遗产争夺中的大头,房子和金钱,但其它生活用品其实也可以被继承,甚至往往更有纪念意义,住在祖屋里用着几代人传下来的老木家具等等,万一是古董怎么办?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活物也能继承,继承之后是继续养、是吃掉、是卖了换钱就随你处置了。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此处文物,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你拿出一份族谱说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放博物馆里那些文物也不会归你的。
另外如果死者的收藏文物中有特别珍贵的,应依《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处理。请谨记,遗产中的文物,是你们家先人留下的物质财富,更是国家和民族的文化历史财富。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生产资料,主要指生产劳动所需的原料、工具等,比如证券啊票据啊之类,再比如前山西钢铁大王留给儿子的钢铁集团和厂。
有一种特殊的生产资料,现在也可以继承——父辈们留下的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数字遗产,之前曾有儿子继承父业的同时成功继承父亲手机号的新闻。
六、公民的著作权、zhuanli权中的财产权利
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九条:“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这些可以被继承转移的权利,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发型、出租、展览、表演、放映、网络传播等等,基本都是用来或者物质收益的权利。
去年作家李敖过世,他留下遗嘱将著作权的财产权全部留给遗孀和小儿子,当时他的大女儿还试图通过诉讼来争夺遗产。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就是除了以上六点外,还可以被继承的合法财产。
【不能继承的权利】
除了以上可以属于遗产范畴的,以下这些权利,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但是,被继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应得的个人收益仍属遗产,可依法继承,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6)被继承人非法所得的财产。如抢劫、贩毒所得的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予以收缴,不得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