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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类】中标签订合同后,因特殊原因不能供货,能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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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类】中标签订合同后,因特殊原因不能供货,能解除合同吗?

发布日期:2017-02-27 15:07 来源:http://www.shanglaw.net 点击:

留言标题:我司与A农药厂家投标同一项目,我司中标,我司已与需方签订合同(采购货物为A农药厂家独家经营产品),采购货物时,A厂家拒绝向我司销售产品,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能向需方解除合同吗?


留言者:anuiex


电话:18077596964


本所律师回复:1、你和A农药厂家是投标竟标的对手还是你们联系投标??

2、如果你司跟A农药厂家是联合投标的,你们已经中标,由于你们不能履行合同,可以解除合同,但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你司与A农药厂家,违约由A厂家过错引起,由他承担。

3、如果你司与A农药厂家属于竟标对手,A农药厂家没有义务向你司提供,你司可以跟需方解除合同,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建议你司与A农药厂家沟通协商,合作处理。这样对你司有利,虽然利薄但总比损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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