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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律说法】假冒注册他人商标,被罚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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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律说法】假冒注册他人商标,被罚数万元

发布日期:2017-01-19 10:15 来源:http://www.shanglaw.net 点击:

  【案情简介

  被告人王某在A市经营一家酒行,出售“XX窖”系列白酒。2013年1月10日起,王某租用一处民房,将其从外地买进的“XX窖”系列白酒,除掉酒箱的地区编码和酒盒底下的地区编码,然后把酒盒底盖打开,取出酒瓶,用热封枪将瓶盖上的胶烤化,取出瓶盖,把瓶盖内的地区编码用砂轮机打掉,再把瓶内酒倒出来,用专用工具将瓶内底座地区编码磨去,然后用自来水清洗酒瓶后晾干,再将原来倒出的酒装进瓶内,把瓶盖封胶后晾干,再装入瓶盒内封装进行销售。在灌装过程中,王某利用购买的廉价口子酒“兼香二号”加入补充,每瓶加入约50毫升。


  【法院认为

  A市B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C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许可,在其自行灌制的白酒上使用C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约人民币10047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遂判决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尚律说法

  一种商品外包装上的商标即使在取出产品时物理状态未破损,但只要打开该种外包装,商标的区分功能即丧失,再次封装应视为生产制作一次新产品,行为人在该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或同意,构成假冒注册商标。


  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要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假冒商标注册的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在剽窃注册人商品信誉的同时,还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刑法》对此做了以下规定。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比照前述规定处罚。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比照上述规定处罚。由此可见,刑法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更具体,也更符合实际了。它不但便于执行,也使得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更加充分、有力。与此同时,刑法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7年,无疑加大了对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分子的威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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