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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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酒后拒驾”观念的更进一步深入以及执法力的进一步加大,酒驾违法行为大幅减少,但是在年终岁尾,在朋友聚会、公司年会多起来后,酒驾醉驾等刑事案件在此走进我们的视野...酒驾给驾驶人自已和他人的人身安全,给社会带来的危害依然存在。
案例:醉驾女司机等红灯时睡着了一般的酒驾案件,都是被交警查出来的,但事发2016年9月10日南京女司机刘小姐“醉驾”案,却是自己将自己送到交警手中。刘小姐酒后驾驶小车出行,因不胜酒力,在等待交通信号灯时睡着了。她身后的出租车司机见绿灯亮了,前方车辆依然没有动静,奇怪之下前往查探,看到这一情景后急忙报案。经交警鉴定,刘小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
最终,这位女性醉驾者因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于2016年11月16日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醉驾上高速逆行,引发事故还想全身而退去年5月,广州某司机徐某饮酒后,驾驶小客车沿着机场高速公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行驶到一立交桥路段时,与另一辆货车发生挂擦事故。意识到自己肇事之后,徐德宏连忙驾车驶离现场,试图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最终巡逻交警制服。经抽血鉴定,徐某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2016年6月11日,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逃逸等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近年来,虽然各地对酒驾醉驾的查办力度大大增加,但还是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但其实,有一部分酒驾行为跟饭局上亲戚朋友的劝酒、灌酒行为脱不了干系。在此,我们律师提醒,在参加宴请中,如果饮酒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同样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安全护送醉酒者。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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