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律师

栏目导航

成功案例

联系我们

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0755-2838 8866

0755-2838 8822

0755-2838 8833


邮箱:sls@shanglaw.net


官网:www.shanglaw.net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正中时代广场B座20楼2005

企业向个人派发微信红包要缴税吗?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律师动态 >> 企业纳税筹划

企业向个人派发微信红包要缴税吗?

发布日期:2017-03-08 00:00 来源:http://www.shanglaw.net 点击: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尚律律师解答: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去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偶然所得税没有起征点,偶然所得按取得的收入额依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尚律律师解答:个人购买商品(产品)或服务而从企业取得的消费券、代金券、优惠券等以及发现红包都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项目,国家对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尚律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相关规定,个人收到他人(非企业)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纳入个人所得税缴纳范围,国家对这种类型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征收税费。】


相关标签:企业法律顾问

erq.png

在线客服
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