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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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我所官网留言:公司经营很好,十几年了,就是不分红,查看公司资料也找各种借口不让查,想退出公司,大股东却给很少费用,作为小股东怎办?
对此,深圳律师刘必飞做出了以下解答:
一、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即在公司连续5年盈利,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股东可以依法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二、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利润分配方案
本律师曾多次强调过,公司章程相当于一家企业的“宪法”,可以自由约定事项众多,但目前很多公司都还没用活公司章程。若公司在创设之初就将利润分配的详细方案写入公司章程,在公司不分配利润的情况下,股东完全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公司强制分配利润。
另外,深圳律师刘必飞还提醒:如果只是想看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查看会计账簿;股东之间矛盾解决不是一般的案件有一定的流程,面对高智商,高情商和一定人脉背景的大股东,必须胆大心细按法律程序寻求证据讲策略多管齐下,这样才能稳超胜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