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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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实践中,为了防止长期取保,既不结案,也不侦查、起诉、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有一定的期限限制。那到底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呢?尚律律师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不同的主体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都为12个月,但如果三机关都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话,那么最长的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限是可以达到36个月的。更多取保候审方面的问题,你可以随时在线咨询深圳尚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