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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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类交通事故的纠纷案件中,总有一部分因为不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事故的赔偿金等原因产生纠纷,这时候如果想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诉讼费是由谁付呢?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是怎么定义的呢?下面由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仲裁律师为你解答。
一、交通事故诉讼的费用划分
在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的时候,诉讼费是由原告方交纳的,但此时原告仅仅是垫付,一般最后是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另外,保险公司还需承担鉴定费、以及其他在交强险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的标准: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