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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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说,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存在一定程度的分离,而公司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从公司的所有者,也即是股东的角度考虑的。
财务管理的目标大致分为两类:
第一类:和收益率相关,涉及销售额、市场份额、成本控制等直接或间接地与获得利润或增加利润的方式;
第二类:和风险管理有关,涉及避免破产、稳定性和安全性等方面。
这两类目标本身是存在天然矛盾的——追求利润不可避免会涉及风险——实际上,要做到最大化安全性的同时又最大化利润是不可能的。
显然,『公司利润最大化』是只与收益率相关的目标,并且含义模糊、指向不明,具有较大的迷惑性。管理者可以通过会计手段美化财务报表,或者以牺牲公司的安全性和发展前景来执行高风险或者短视的财务决策,这些都会带来代理成本,造成股东的潜在利益的流失。因此,从股东的角度看,利润最大化不是理想的经营目标。
『股东权益最大化』则避免了以上问题:
股东权益基于流向股东的未来期望现金流量,内涵明确。最大化股东权益这一目标,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指最大化现有股票的每股现值,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则是最大化所有者权益的市场价值。
股东权益明确地取决于未来现金流量发生的时间,规避了短视的财务决策。
股东权益的计量过程中考虑到了风险差异,是收益率和风险的统一。
目前来看,『股东权益最大化』是公司最合适的财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