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0755-2838 8866
0755-2838 8822
0755-2838 8833
邮箱:sls@shanglaw.net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正中时代广场B座20楼2005
一、索赔事实依据:
经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查明,超华科技虚假确认废料销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假记载。2017年12月15日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年12月16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虚增利润,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
二、索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5年4月29日到2017年9月5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002288)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5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
三、拟起诉的对象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责任主体
四、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发送到以下指定邮箱
1.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复印件或交割单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或开户申请表(复印件);
4.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五、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我们!
尚律所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律师费用。只要你符合以上的条件,请联系尚律所证券纠纷团队
刘律师13602530808(加微信沟通)
蔡律师15889683551
律所邮箱:sls@shanglaw.net
QQ号:564396523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刘必飞律师取得联系,尚律律师会告知您提起索赔需准备的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尚律所证券纠纷团队”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广东尚律律师事务所”并关注,我们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令以及案件进展。